"加油呀小儀!" 森美道。
是的,今天便是"架勢堂"的最後三天了。
星期五後,它便要和我們暫別2個月。
聽到了這句,酸溜溜的感覺和我闊別良久後,終於回來。
"我最喜愛的我最想非禮的女藝人",就是這個題目,累死了它。
沒錯,這個題見的確是過份了一點。
道歉,甚至短暫停職也屬合理。
但2個月停薪留職,真的沒有過份了嗎?
我悔恨的,是社會上有雙重標準。
為何,在香港的magazine,十居其九也是用女性的身體作為賣點??
難道,這便不是侮辱女性??
難道,女人覺得那些題目,cover,是讚美女性的胴體?
還是覺得這會增加女性的尊嚴?
什麼"巨乳","走光","假波",一連365日,在報紙檔上清一色便是這些字眼。
說得難聽一點,看得多八卦雜誌,患上"性無癮"的機會也大大增加。
然而,經歷了那麼多年的黑暗時代,也相當無事..
而且色情封面的問題也愈來愈嚴重之際,
一句"非禮"竟成了祭旗的角色?。
一句簡單的句子,竟然比任何色情cover,更侮辱女性?
究竟侮辱女性的定義是什麼?
每次,報紙上也寫得所有女artist都是水性楊花時,
難道這也是讚美之詞?
這個世界,的確有很多東西令人難以理解。
我恨的,是森美小儀做事未夠成熟。
恨的,是社會上的奇怪道德標準。
對所有人大公無私,才會令人信服。
突然嚴厲地執行法律,卻會難以服眾。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